浏览: 返回列表
 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新建(引进)相关政策


一、条件

 1.新注册在无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公司;

 2.与集聚区签订协议,协议中要明确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%、 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;

 3.具备一定的工作场所,不少于350平方米,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必需的配套设施;

 4.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,其中研究生或专业人员(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)不少于30%,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,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度高;

 5.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,经过三年建设,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350家,服务收入(含代理)不少于1000万元,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20人,其中专业人员(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人员)不少于50%。

 6.三年完成指标任务(以下均指三年累计数):

  (1)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5000件以上(含发明专利申请2500件以上),授权专利3000件以上(含发明专利授权1000件以上),PCT境外申请150件以上;

  (2)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5000件以上,注册2500件以上,马德里商标申请150件以上;

  (3)评估咨询运营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或咨询报告350份以上,促成知识产权导航预警分析、运营交易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、知识产权保险150单以上;

  (4)知识产权银行专营机构质押融资放贷额10亿元以上;

  (5)知识产权保险专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350单以上,保险保额1亿元以上;

  (6)认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推认证350家以上;

  (7)律所服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50件以上。


   二、政策

   (一)市政策
  新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,支持在集聚区内落户,根据其投入规模、专业人才数量、业务领域等给予适当支持,每家最高支持100万元。

   (二)区政策
  1.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,每家给予50万元的配套支持;

返回列表